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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培训信息(家政培训信息)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家政培训改进行动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2019〕769号

家政培训信息(家政培训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门、教育部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局):各工会、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家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家政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决定组织召开开展2019-2020年度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推动各地完善课程设置,推动形成以政府培训、企业培训、实训基地培训为主体,学校培训为主体的家政人才培训体系。支持,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吸引更多从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行业,为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到2020年底,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面覆盖人口100万以上城市,培训人数超过500万人次。——中华全国总工会推动实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到2020年底培训家政工20万人。——中华全国妇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依托指导妇女家政协会(联盟)、企业、基地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员培训。到2020年底,培训家政工30万人。

——中央其他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将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多种方式,到2020年底前培训150万名家政工。

——到2020年底,全国各类家政服务企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家政工人300万人(次)。

二、培训内容

(一)境内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以各地境内企业负责人为对象。通过统一授课、考察调研、集中研讨等方式,提高国内企业职业经理人的管理能力,促进国内企业内部管理架构的完善、管理能力的提升。盈利能力和改善商业模式。(二)家政服务人员培训

建立国内行业一线服务从业人员岗前短期培训机制。对有意愿提高技能的家政人员,重点开展老年护理、母婴护理、病人护理、残疾人陪护等领域标准化岗位技能培训,适度拓展心理科学、医学、营养学等基础知识,沟通技巧等

家政企业职业经理人和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状况纳入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

三、培训形式

(1)政府培训。结合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统筹国内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春潮行动”、“工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行动”、“妇女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特别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的培训力度,确保愿意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工人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培训课程。(2)企业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在完善家政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开发特色培训课程体系,综合运用在职培训、脱产培训、业务培训等。采取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开展培训活动。(三)机构培训。依托家政服务相关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院校的设立,引进和消化国际先进的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与政府和企业合作开展家政企业管理和关键技能提升培训。

(四)实训基地培训。依托产教融合培训基地、公共培训基地、企业培训基地等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为进入国内行业的新劳动力提供基础技能培训,为“再造”国内产业提供技能提升培训推动内资企业实习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内资企业员工在职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和质量。

四、保障措施

对积极有效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的城市,中央有关部门将尽可能在以下方面给予政策激励和支持:一是支持地方政府优先将家政龙头企业纳入建设和提升范围。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二是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三是推动本科院校或高职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四是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在当地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五是鼓励境内企业开展境外并购、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六是支持试点地区运用投资、资金、担保等组合工具支持境内企业发展。七是家政工培训支持政策。五、工作安排

(一)明确培训计划。各省份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培训计划表(见附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培训形式、保障措施等。请各地联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7月31日前商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电子版将同时提交至联系邮箱。(二)开展培训活动。各地要创新方式,稳步推进,鼓励市企联动、跨区域联盟、校企合作等方式开展培训。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选择若干地点开展示范培训活动。(三)总结与评价。各地要按照培训计划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评估机制,及时组织抽查评估,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在全国推广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事务司杜飞,15053720358,鲍文涵,010-68502647,baowh@ndrc.gov.cn;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李浩010-85093778;

教育部职业与成人教育司刘颖010-6609785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司曹磊010-84207469;

中华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王佐010-68591804;

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部刘敏010-85212801;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发展部陈静010-65103208。

附件:2019-2020年家政培训提升行动计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办公厅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