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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卷走雇主所有财产(保姆卷走雇主所有财产)

为了照顾中风的母亲,李丽从中介公司聘请了一位“好心”的保姆马小娟。马小娟取得李丽家人的信任后,抢走了主人的财产,随后失踪。昨天,南京玄武区法院审理了此案。马小娟不仅当庭翻供,声称自己没有偷那么多东西,还辩称自己在录口供时遭到办案民警的殴打和恐吓。这位“诚实”的保姆有犯罪记录。2010年11月20日,李莉为了照顾中风的母亲夏桂英,来到一家机构寻找保姆。经纪公司给她介绍了一位“善良”、“诚实”的保姆,名叫马小娟。马小娟到了李丽家后,不仅工作勤勤恳恳,而且对夏桂英也很亲切、体贴,叫她“妈妈”“妈妈”,让老人心里甜滋滋的。12月19日,李丽将约定的工资1600元交给了马小娟。马小娟坚称只要1500元。两人一推再推,最终决定用这100元给马小娟买回家过年的火车票。12月30日,李莉回到家,发现马小娟不见了,在桌子上留了一张纸条:“我走了,老太太太难照顾了,再说了,如果你们家收受贿赂,我要举报你……”随后李丽丽发现自己的家被偷了,她以为是马小娟拿走了,于是立即报了警。经核实,李丽得知,马小娟曾因盗窃罪入狱3次,累计在监狱待了10年。据悉,马小娟离开南京后,又去了常州、合肥、南昌,最后回到了遂宁老家。2011年1月10日被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刑事拘留。保姆在法庭上否认偷窃物品。昨天,南京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提出的赃物:人民币1500元、港币700元、“地图包”牌手表1块、项链2条、毛主席金牌2枚、金戒指1枚、兔年纪念币2枚、新中国一枚建国60周年纪念币、三本集邮册,以及珍珠项链、手链、手表等,马小娟当庭予以否认。“我只拿了600元、700港币、两条工艺品项链、一条工艺品手链,其他的都没拿,手表和黑色手链都是老太太送给我的,不是我偷的。”检察官表示,派出所共有6份讯问记录。在前5起案件中,马小娟对这些物品被盗没有异议,并供述了如何出售赃物以及赃款所得。对此,马小娟表示,“我从来没有说过他们乱写。”同时她还表示,“我眼睛不好,看不清他们写的东西,他们也没有念给我听。”对此,本案中,原告李丽称,“从我家偷来的东西大部分都放在我卧室的一个上锁的小铁盒子里,钥匙很小,我把它放在一个隐蔽的地方,这样我的钥匙就放在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老婆找不到了,她说是我妈妈给我的,我把给她的东西带回来了,我也收起来了。我妈妈中风了,她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怎么可能把这给她?”与此同时,夏桂英老人还表示,马小娟失踪前几天,她有些反常地经常问:“妈妈,你在哪里?”夏桂英认为,马小娟是在确保她的盗窃行为不会被人发现。办案民警还当庭作证称,2011年1月13日,在李丽家指认现场时,“她主动作证。一切都在原处,完全正确。整个过程都被录音录像了。”她居然声称自己之前的供述是受到威胁的:“我之前就说过,因为他们打了我,所以我拿走了所有的东西。”马小娟表示,将马小娟指认陈伟警官的行为视为恐吓。法官在法庭上传唤了两名警察,他们都证实自己曾与陈伟在一起,而在与陈伟执法的过程中,陈伟并不知道马小娟所陈述的事实。

最终,由于马小娟除了“600元、700港币、2条工艺品项链、1条工艺品手链”外,从未认出任何被盗物品,法院决定再等一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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