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住家保姆 >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加强家政服务业管理,及时掌握家政服务业发展动态各地区行业在总结前几年家政服务体系发展的基础上,商务部拟建立全国家政服务运营监控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监控管理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监控管理系统的目的

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家政服务体系建立以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台了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形成了一系列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经验,探索了新的途径。有力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新模式,为引导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各地已建成家政服务网络中心160多个,培育家政服务企业700多家,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00万人以上。商务部在各地建设的国内服务网络中心的基础上,整合国内服务资源,构建监控管理体系。监视情况。同时,系统介绍和反映各地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已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开展家政服务统计分析工作行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可在国家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基础上,建立地方家政服务运营监管体系,实现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有效管理。

2、监控管理系统主要功能

监控管理系统旨在将各种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和互联网资源整合成一个信息管理平台,允许不同类型和权限的用户登录查询和处理各自的业务。监控管理系统主要有以下功能:

(一)及时反映家政服务业管理、经营和发展情况。

及时反映全国及各地区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家政服务企业围绕家政服务业发展开展的相关工作。服务业的法规、标准出台、推广政策、开展的活动、经验做法等,分为政策法规、地方动态、经验交流、行业标准、行业统计、信息发布等版块。全面、系统地介绍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和运作情况,供交流、学习和参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上述工作情况反馈至监测管理系统,并组织行业协会、家政服务企业反馈相关情况。

(二)家政服务业监督管理。

1、对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完善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日常运营状况(来电数量、在线咨询量、订单派送量、订单派送成功率及对应服务类型)、投诉情况(投诉类型、投诉原因、投诉时间、投诉处理)、企业状况(会员企业数量、家政服务人员数量、家政培训机构数量)等进行监控。同时,通过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立全市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用户家庭的数据信息档案和诚信档案,完善家政服务行业的行业管理基础工作。

2、对家政服务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对当地家政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区、法定代表人、营业地址、联系电话、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企业规模、年营业额、年营业额等。纳税金额、经营区域、服务类型、服务项目、管理人员数量、服务人员数量、连锁店数量、企业性质、企业经营方式、提供家政服务人数、投诉处理情况企业的情况、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家政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和实施情况。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当地家政服务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情况。

3、对家政服务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通过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和家政培训机构,建立家政服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掌握当地家政服务人员(包括母婴护士、老年护理护士、保姆、小时工等)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家庭数量、家庭满意度以及家政服务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时间、受教育程度、年龄段、平均月收入、培训状况、保险种类等基本信息。

4、对家政培训机构的相关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准确掌握承担家政服务培训任务的机构(包括培训学校、家政企业、协会等)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名称、所属地区、报名时间、组织机构代码、地址、联系方式信息、培训质量、培训类别、师资人数、家政学员人数、实操培训情况、培训人数、学员平均就业率、考试合格人数、学员情况考试通过率、就业状况,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金额、落实情况等,完善家政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

5、跟踪管理家庭用户的相关情况。通过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对当地使用家政服务或有家政服务需求的家庭用户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掌握家庭的需求项目、需求模式、需求时间、总体满意度、家庭规模、年消费情况等。收入、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有效提供家庭需要并满意的家政服务。

(三)开展家政服务业统计。

通过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可以实现对当地家政服务行业的统计。重点了解家政服务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性质、经营方式、服务内容:母婴护士、老年护理护士、保姆、小时工等)、规模(企业数量、年营业额、员工人数、经营范围)、效益(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等)、现代化程度(连锁企业数量、连锁店数量、连锁店营业额、加盟店数量等)和贡献(年税额等)。

三、技术要求

监控管理系统采用大型数据库(oracle10g数据库),选用S2SH(struts2+spring+hibernate)开发框架,采用webservice技术和开发接口标准形成数据监控管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工作情况,充分利用近年来已建立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和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家政服务工作。系统对接,保障国家监控管理系统建设和正常运行。

(1)与家政服务网络中心连接。为了保证采集信息的实时性、有效性和及时性,监控管理系统采用自动系统对接和人工填写相结合的方式,从家政服务网络中心采集各种数据。如果是手工填写报表,各网络中心通过端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直接录入上传的数据。网络中心的端口用户名和密码可向省级商务部门申请,或由北京易商高科科技有限公司(监控管理系统开发单位)统一发放用户名和密码;例如自动对接,考虑到系统对接的有效性以及国内各地服务网络中心信息系统标准的不同,北京易商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基于XML标准的WebService接口系统规范(见附件)1)请请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设立的国内服务网络中心按照《接口规范》的要求进行连接。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各地家政服务业发展状况、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培训情况、重点扶持项目等纳入国家监测管理系统。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需填写家政服务运营监控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申请表(见附件2)并传真至北京易商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3)如何登录监控管理系统。用户登录cn,点击各自的客户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监控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系统对接工作,加强对监测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和报送的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国内服务网络中心应当根据自身规模和业务需要,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监控数据填报工作系统确保数据对接按时、准确完成。

(二)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信息系统数据与实际运行完全一致,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对于需要手工填写数据的国内服务网点,请于每天22:00之前将当日相关数据录入系统,并以日报的形式提交。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报告工作,并以年度报告的形式报送。

(三)加强数据分析。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系统中相关数据,分析和加强数据运用,指导家政服务业当前工作,为准确掌握家政服务业情况提供参考,为家政服务业发展提供依据。商务主管部门决策。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内服务网络中心于2014年5月下旬前完成监控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