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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加家政服务,爱美加家政服务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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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生能脏到什么程度?

感谢邀请,一个女生能脏到客人去她家里玩找不座的地方,地上拉圾一地都是,椅子上搞满了油墨,包括墙壁上都油墨,厨房小水池里装满了两天的碗都没有洗,拉圾桶装的满满一桶拉圾,傍边也有两大袋子,床上就是小孩子娱乐的地方,玩具,布娃娃,衣服,最可怕的就小孩子吃的口香糖也吐在床上,我跟妹妹还有我老妈三个人,帮她搞了整整一个上午的卫生,男人在外面挣钱本来就幸苦了,回来还给小孩子冲凉,洗头发,女人天天打麻将,不做任何家务事,一个家庭靠一个男人忙里忙外的确是做不到,其实夫妻之间要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家庭才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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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真人真事,是我大姐以前的一个房客。她租的是一房一厅,大姐有次去收房租,发现了一条奇特的路,只容一人通过,从房间到洗手间,路两旁堆满了一袋袋垃圾。

这种脏,还不够吸引眼球,大姐说,每次看到这个房客姑娘都清新爽洁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高手在民间。

这还不是最脏的姑娘,因为她只是脏脏的环境,自己倒是清爽型的,也没有危害性,不妨碍他人。

我小时候一个女同学令我记忆深刻,当然,我小时候的年代可能真的有些困苦,作为七O后,印象中妈妈最爱买的是上海牌药皂,因为价格廉宜又好用,自带淡淡药味清香。

但她不一样,也许她的妈妈有点懒,我经常闻到她辫子上隐约的酸味儿,因此不大爱跟她玩儿。

她有一天突然有点害怕与惊恐地对我说,她可能得了皮肤病,然后拉开衣袖给我看她胳膊上的灰褐色斑点,我实在吓了一跳,更不想理她了。回家告诉我妈妈,心善的妈妈拿了一管药膏让我带去学校帮助她。

好吧,我带了,然后帮她擦药。擦药前去洗胳膊,结果……你们懂的,她根本没有皮肤病,那些斑点是泥灰皮屑的混合物,她家孩子几个月不洗澡,就记得把脸洗洗。

现在大约再没有这么脏的女孩子了吧。

时代在进步,也许现在的脏已经不是过去我们认为的一种简单的脏。空气污浊,尘沙俱下,无人能够幸免,只要你还行走在这个世界。

二十出头的时候在一家企业上班,单位有个小女孩看上了我要和我处对象,看她长的也挺好看,穿的也性感,就勉强答应了,当天下班去吃饭,饭后走到了一下小树林就准备亲嘴,嘴接触的那一刹那她的口气把我熏的差点把刚吃的饭吐了出来,感觉像是从来没有刷过牙的样子,但是对方毕竟是女孩,还是要给她留些面子,强忍着象征性的亲了几口,第二天随便编了个理由就拉倒了。

哎呀,看到这个题目,我吓了一跳,我真碰到过一个女生,她脏的程度说出来,你们任何人都害怕,都不敢去她家串门。

我俩是一个单位的,平时在单位相处还挺好,有一次她非常热情地邀请我去她家串门,盛情难却,我就去了。

当她打开房门时,立刻就有一种怪味扑鼻而来,我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又不好意思不进去,我憋住呼吸进去,马上跑去她家南阳台,用赞美她家楼层高,看得远的理由在那喘口气。

我不知不觉的打开她家窗户,让空气流通一下,然后再随她在房间客厅里坐了一小会。

我四面环视了一下,地上的灰那么厚,我们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一串串脚印,沙发上床上到处都是猫毛,同事养了一只小猫。

在沙发边的电饭锅盖上还落了一层那么厚的灰,拖鞋踢到门口东一只,西一只,总之一片狼藉。

我同志这人还比较热情,一个劲的去冰箱往外拿食品,要我在她家吃饭,我说啥也不吃,找了种种理由,坐了一会我就走了,说心里话,我在她家的半个小时是看面子,否则我早就跑了,那样的环境,我一时一刻也不能呆。

我这个同事她的主要表现在自己身上,出门化妆打扮给人印象干净整洁,真想象不到她家能脏到那个程度。

我觉得在生活中,作为一个女人,家庭主妇,一定要把家打理的有条不紊,窗明几净,给人一种愉悦的心情,生活情趣浪漫,而只打扮自己脸蛋的女人,真是让人看了不可思议。

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相信大多数女生都是喜欢干净整洁的,无论长的漂亮穿的整洁,都是要和讲卫生有直接关系,否则满头油污一身怪味,穿的再好上档次,也是让人不敢近前,这样的女生,若是找个男朋友,再和她一样邋里邋遢,那他们的家就要臭气熏天。

在珠海上的大学,实习也在我们学校的附属医院!学校帮我们在医院外面租的房子,三室12人间,我们戏称“贫民窟”!

跟你们描述一下踏进房间的状况:

无法下脚,凡眼所见全是垃圾,不是平铺一层哈,堆成山的那种!还挂了几套红色内衣内裤,这都不算什么!去到厨房,堆一地,地上木板都被水泡臭了,旁边灶台上还放了一盆新鲜的白菜,新鲜到什么程度?一点没焉!再有厕所,四周黄黄的糊了好厚好厚,你们看到的话绝对吃不下饭,我敢保证她们住的一年中,一次厕所也没打扫过!

好吧,认命吧,12个人,整整打扫了4个多小时,装被子的那种大编织袋,倒了不知道多少袋垃圾!打扫完后六个出去住了,剩我们六个!其中一个特立独行,剩我们5相依为命!这也开启了我大学四年中最快乐的一年时光!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做饭一起洗碗!到毕业还对咱“贫民窟”依依不舍!我们没想到要赌气,走的时候打扫的干干净净,室长说不管别人怎么对我们,我们不能让人说!嗯,超可爱的一个小姑娘,现在全宿舍就她还单着了!最近一次团聚是4年前我结婚!希望明年五一,大家都能在重庆结婚的疯疯家重聚!

15年,坐标东北5线城市。我出租自己结婚用的房子,一个女人带孩子来租,说是离婚的自己带个男孩,让我行行好打个折,我同意了,550的房租,收500一个月一结。大概11个月后,人没了,欠了我2个月的房租,这还不算,满地板的“黑蝴蝶”,就是烟头和火柴烫的黑印子…物业费也没交…厕所也没冲…电费水费欠了一个月的…我花1000元雇人重新装修,里外里赔了好多钱。

16年又出租,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租,说好就是她自己租,一开始挺好的。。。过了一年再看她,生了个女儿,莫名其妙,怎么有的孩子……再后来邻居给我说:她给南方人当小三,男人一看是女儿就跑了,给这女人最贵重的东西就是一块手表。然后这女孩子就疯了,不知道真疯假疯,满墙写着各种我等你,我想你的诗句……然后女人带血的纸丢的满客厅,带粪便的纸满厕所一开门都滚出来了,热水器一开都是锈水……阳台窗帘包的一堆勉强能看出来饺子的长黑毛东西……冰箱里都是绿毛……满满的!!房子我直接降价5000卖掉了,买房子的是中介....... 这辈子再也不出租房子了。

古代女人为什么要缠足,真是一种摧残?

在古代社会,当一件事情成为一种“文化”,就会有人无所不用其极地去推崇,“小脚”文化就是一步步变成了对于“三寸金莲”地变态追求。

关于是什么时候开始了缠足这样的历史已经不可考了,大约认为是从宋朝开始的。始于宋朝,发展于明朝,兴盛于清朝。

宋朝有不少的文人还写诗赞美女人的小脚,当然,都是男性的文人。

苏轼《菩萨蛮(咏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辛弃疾《菩萨蛮》:“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蓦地管弦催。一团红雪飞。”

也有说,是从后唐李煜时候开始的,因为李煜喜欢小脚的女人跳舞,觉得轻盈,然后这样就影响到了一些民间的艺人,慢慢的,将这样的喜好给传播了出去。

到了后来,大家就对缠足不断地加码,形成了“三寸金莲”这样变态到极致的现象。

我们可以看看一些类似的文化来思考一些古代人对于缠足文化的推崇。

在古代社会非常推崇“孝”文化,这本来没什么不好,孝敬父母天经地义,到现在我们也这么学习着,但往往有人会将其推到某种极致以获得一些自己声望资本。

汉朝的时候,估计有人根据春秋时候介子推割股肉给晋文公的故事,衍生出了自己的故事,割股肉给母亲吃,说是能治病。后来的人看到了这样的故事,又觉得这真是“纯孝”啊,自己也要学。

摧残是结果,而不是目的。

缠足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缠足的风俗起源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直到清末才被大规模反对,从而取缔。

缠足不仅在宋朝的官僚贵族阶层流行,也受到了许多名人的追捧,包括苏轼、辛弃疾都有歌颂缠足的文章,比如“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

正因如此,缠足才开始在民间全方面的发展起来,甚至出现了专门的缠足鞋。这种审美不仅影响了汉人,还影响了女真族和蒙古人,女真人在同宋朝作战时就以获得缠足女子为乐,蒙古贵族也对此持欣赏的态度。

继元代妇女以后,缠足又在明朝继续发展。朱元璋还将张士诚旧部编为丐户,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

这说明缠足在明朝甚至成为了一种贵贱等级的标志,不是谁都有这种自由的。女子小脚要下,也要弓,还要裹成角黍状等讲究也盛行于明。

清朝的统治者曾经强烈反对过汉人缠足的风俗,但却是和男子剃发令一样,意在用满洲习俗化为汉人习俗,从而加强统治。

缠足,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总的来说是一种摧残,古人们以缠脚为荣,大致有以下三大两大原因:

首先在文化审美方面,古人们向来认为女性的美应该体现在 “阴柔”的一面,即较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等。从文人骚客留下许多诗赋,也可看出古人们偏爱小巧的脚,比如: “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步轻”、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 ,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脚小能遮三分丑” 、 “丑妇幸足小邀旁人誉”等等全都阐释了古人们在审美上以“脚小”为美,古代女性要博得古代男性的喜爱,自然脚是不能大的,由此便有了“缠足”的盛行。

其次裹脚限制女性的活动范围,有利于古代男性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以使女性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据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另外贺瑞麟在《改良女儿经》中也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再而古代文人们不仅爱好以妓女的小脚鞋玩“行酒”游戏,而且喜欢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如“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等等。文人们对小脚的赞美,带歪了那个时代的女性,助长了缠足陋习之流行。 

缠足对于绝大部分的女性来说确实是一种摧残,因为缠足的过程是剧痛难忍的,缠足不仅严重影响了女性足部的正常发育,而且减少了女性从事舞蹈和体育运动的积极性、妨碍了女子正常参加社会工作、阻扰了女子的社交活动,同时裹足的女子因行动不便只能困在家里,没有谋生本领,变得孤陋寡闻,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丈夫身上,从而使得古代女子的社会地位愈加低下。

但是在那个以小脚为美的古代社会里,一些长相丑陋又没有什么能力的女子,依靠一双小脚不仅能够嫁出去,而且往往能够觅得较好的夫婿,这又是另一番谈论了。


古代女人要裹脚的原因:

因为儿童时期的脚掌柔韧度较好,比起成年时期更容易掌握裹成的形状。“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其实这个和裹脚有这相同的原因,都是为了取悦古代男人。

相传,最初的裹脚还是来自于李煜,因为李煜再一次君臣同乐的时候,迷上了一种舞蹈,这种舞蹈呢,对女子的身体有求及其的高!不仅要身材纤细,还要脚曲做新月状。从此,南塘后宫中开始风靡起来裹脚之风。

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可见但是的社会风气的不堪程度。

古代女人裹脚得到由来:

中国古代女人裹脚的由来,其实裹脚就是缠足,女子缠足则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现象。所以,过去西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的时候,总以中国女人的小脚作为中国愚昧、落后的象征。一起来看看中国古代女人裹脚的由来。

在中华性文化博物馆,展示了一个陶器叫“不倒翁”,实际上这是缠足女子的专用溺器。缠足幼女双脚疼痛难忍,不能下地,白天有家人搀扶,夜间小便只有用这种溺器了。它的重心很低,放在床上不易打翻,故名“不倒翁”由此也可见缠足幼女的痛苦。

从1600年开始,虽然有各种运动试图废除这项传统,但裹小脚直到20世纪初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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