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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人员)

家政服务标准

1、言语行为要求

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人员)

1.精通普通话和当地方言,能够与客户交谈。交谈时,不要询问顾客的隐私,不要参与顾客家庭的内部矛盾,使用适当的言语,避免使用粗鲁、讽刺或伤人的言语。

2、善于倾听,不随意打断客户谈话,不冒昧提问,不纠缠不休。

3、闲聊的话题要健康、乐观。与同行交谈时,注意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涉及客户的家庭情况和隐私。

4、不吸烟、不饮酒、无不良嗜好。

5、工作时精力充沛,乐观进取,微笑服务,能吃苦耐劳,诚实待人,团结协作。

6.不以貌取人,不以貌取人。对待客户、公司老板和同事有礼貌但热情;犯错时主动道歉。

7、尊重他人的意见,学习他人良好的工作经验,在他人需要协作时积极配合。8、具有危险防范意识,随时关注周围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提前排除危险。

9、说话时表情和蔼、亲切、自然。你应该看着对方的脸,露出发自内心的真诚、自然、友好的微笑。10、真诚的服务和友善的态度可以让顾客感受到亲切感、温暖感、诚实感、信任感和留恋感。

2、态度基本要求

1、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积极主动,在客户提出要求之前提供服务。

2、热情就是对待顾客、客人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朋友一样。

3、耐心是指有“耐心”和“宽容”。不急躁,不无聊。当顾客无礼时,不要争论或争吵,保持冷静,讲道理。

4、周到、服务工作全面细致。善于从顾客表情、神态的变化中了解顾客的意图。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时刻为客户着想、方便,千方百计帮助客户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