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家政培训 >苏州招聘事业单位(苏州招聘事业单位)

苏州招聘事业单位(苏州招聘事业单位)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2011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号,明确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将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1名。2月27日8:30至15:30在市人才市场现场报名。硕士招聘名额超过本科护理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人数《简章》,行政事业单位招聘64人,公益性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上招聘63人,实行管办分开。管办分开、改革法定代表人任期负责制的事业单位招收281人,其他事业单位招收23人。从提供的岗位数量来看,护理人员数量最多。其中,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30名。高校毕业生仅限苏州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无户籍限制。广济医院招聘25名护理人员,但必须是2011年应届毕业生,今年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普遍提高。156人需要具有学士学位,其中174人具有硕士学位,19人具有博士学位,合计44%具有硕士学位,76人具有大专学历。中专学生只有6人。招聘《简章》明确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下本科毕业生必须为苏州市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是苏州人。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籍贯限制。具有学士及以下学历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2月27日后出生),户籍及人事档案关系须在苏州市且在苏州市。苏州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为苏州市城镇户口)。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0年2月27日后出生),户籍及人事档案关系须在苏州市。具有博士学位、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受居住地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5年2月27日以后出生)。招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不限户籍《简章》明确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原全日制大学生和持有各类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按资格申请现任员工。2010年7月1日后毕业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资格申请,其他留学人员可按在职人员资格申请。符合保单安置或看护条件的申请人(夫妻分居两地、父母无子女等),不受户籍、出生地限制。2006年、2007年、2008年通过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的“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相关选拔程序并获得至今在苏州市所辖各市、县、区基层村或社区工作过且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本次招聘中15%的职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大部分为两年以上,部分特殊职位明确要求只招聘男性(共14名)。根据要求,明确有工作经验要求的人员,是指截至2011年2月27日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累计工作经验。1人只能应聘1个职位。B类岗位笔试不设考试名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醒,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以及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发的《毕业生证明》。《双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拟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近期1寸相同背景证件照3张。

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档案关系监护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拔就业推荐表》及求职所需的相关资格证明)、同一人近期1寸证件照3张。由于本次招聘将组织统一笔试,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本次招聘A类岗位笔试比例为3:1。B类岗位笔试不设考试名额比例。按照规定,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甲类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笔试并进入面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提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及县(市)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或来自县级以上农村地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殊贫困证明复印件)免收审查费。

苏州招聘事业单位(苏州招聘事业单位)